“绿地集团杯”上海市第二届市民运动会上海市武术大比武(总决赛)改为10月15日(星期六)举行

功夫资料 2016-09-12

编者按:兹接上海武术院(上海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紧急通知:“绿地集团杯”上海市第二届市民运动会上海市武术大比武(总决赛)原定于10月16日举行,现改为10月15日(星期六)举行。其余规程不变,希各周知幷互相转告。

竞赛规程

一、承办单位:上海武术院(上海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闵行区体育局

二、竞赛日期、地点:

日 期:2016年10月15日

地 点:闵行体育馆

三、参加对象:本市各武术社团、武术爱好者个人或可自行组队参加

四、年龄组别:

(一)男女组别:

A组:12周岁以下

B组:12周岁至20周岁

C组:20周岁至40周岁

D组:40周岁至50周岁

E组:50周岁至60周岁

F组:60周岁至75周岁

(二)集体项目不分组别、不分男女

五、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自选类

自选拳术:长拳、南拳、太极拳

短 器 械:刀术、剑术

长 器 械:枪术、棍术

2、传统拳术

一类拳术:形意、八卦、八极

二类拳术:通臂、翻子、劈挂

三类拳术:地躺拳、象形拳

四类拳术:查拳、红拳、炮拳、华拳、少林拳

南 拳 类:咏春拳、蔡李佛、江南船拳、其它传统南拳

太极拳类:传统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其它传统太极拳术。

3、传统器械

单 器 械:刀、剑、棍、枪、朴(大)刀、鞭杆、棒、拐、铲、叉、其它器械。

双 器 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鈅、其它双器械。

软 器 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其它软器械。

太极器械: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其它太极器械

4、对 练(陪练限1人、每项对练限3人以内)

(二)集体项目

1.集体太极拳

2.集体太极器械

3.集体其他武术拳术

4.集体其他武术器械

六、参加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人数、性别均不限。

2.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拳术和1项器械,共2项。

3.每队至少选报1项集体项目,人数8—12人

七、报名办法:

请各参赛单位或个人务必于2016年9月20日前将报名表盖章后邮寄至上海武术院业务科(老沪闵路777号嘉川路3号门B幢5楼),邮编200237);E-mail:wushushanghai@163.com;报名费:每人50元,联系电话:62533120。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最新制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二)项目时间

1、自选类项目不得少于1分20秒。

2、太极拳5-6分钟,太极器械3-4分钟。超过规定时间扣0.1分。

3、集体项目时间3-4分钟。可以配乐(自备CD盘或音乐磁带),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其他内容,若出现说唱现象,由裁判长在应得分中一次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

(三)集体项目参赛人数不得少于8人,每少1人由裁判长在最后得分中扣0.2分,以此类推。

(四)集体项目比赛中不得少于5个队形变化,其中必须含有三角形、四边形和圆形3个必选队形。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按照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比赛按各年龄组别和各单项男、女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集体项目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在拳术和器械(或对练)二项均获得一等奖的运动员,在其现段位的基础上升一个段位(最高至六段);在拳术和器械(或对练)二项均获得二等奖的运动员其现段位的基础上升一个段位(最高至四段);在拳术和器械(或对练)二项均获得三等奖的运动员在其现段位的基础上升一个段位(最高至三段)。

(四)凡承认《中国武术段位制》和《上海市武术协会章程》并自愿参加《中国武术段位制》的获奖运动员在本次赛事后1月内凭获奖证书和身份证至上海武术院业务科办理段位登记手续。

九、其他事宜:

1、本次比赛按照本届市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赛事视报名情况设各项目专场(规程另定)。

十、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本届运动会组委会。

附件:“绿地集团杯”上海市第二届市民运动会上海市武术大比武(总决赛)竞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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