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武术院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武术大会(传统项目)第二次选拔赛的通知

功夫资料 2016-08-03

各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相关武术俱乐部(公司):

上海武术院定于2016年8月5日上午9:00举办第二届全国武术大会(传统项目)第二次选拔赛,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3日下午17:00,(已参加第一次选拔赛的运动员不再参加第二次选拔)。

第二届全国武术大会于9月9—11日在天津津南区举行,为代表本市最好水平参加第二届武术大会,将按全国武术大会的规程要求选出10名个人项目运动员和一个集体项目运动员6名。每项最多可报2名运动员。参加集体太极拳项目比赛的人数不得少于6人。现制定如下选拔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一)传统拳术项目

太极拳类: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

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蔡李佛拳、虎鹤双形拳。

其他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查拳、华拳、炮拳、红拳、少林拳、梅花拳、螳螂拳、鹰爪拳。

(二)传统器械项目

短器械:太极剑、南刀、八卦刀、少林刀、苗刀、武当剑、长穗剑、醉剑、双手剑、鞭杆。

长器械:大刀(朴刀)、少林棍、六合枪、南棍。

双器械:双刀、双剑、双钩、双枪。

软器械:九节鞭、三节棍(含二节棍)、绳镖(含流星锤)。

(三)集体项目

集体太极拳

二、参加办法

(一)每名运动员限报传统拳术1项、传统器械1项。

(二)每单位可推荐1名运动员参加地方传统特色拳种项目展示活动(非比赛项目以外的特色拳种项目)。

(三)各单位可报集体太极拳项目比赛,人数不得少于6人。

三、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年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时间规定

1.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拳类项目除外)。

2.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5.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音乐(自备CD光盘或MP3播放器),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内容,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配合音响师播放音乐。

四、报名

请各参加选拔赛单位务必于2016年8月3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表盖章后发至上海武术院业务科(老沪闵路777号嘉川路

3号门B栋5楼,邮编200237);

E-mail:wushushanghai@163.com;报名费:每人50元,联系电话:62533120。

上海武术院(上海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2016年8月1日

附件:第二届全国武术大会(传统项目)选拔赛报名表

首届全国武术运动大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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