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区第九届武术精英赛竞赛将举行

武林动态 2021-03-26

华东区第九届武术精英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2021年5月21---23日,在金华市古子城景区举行。

二、主办单位: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金华市婺城区武术协会 金华市山东商会

金华市山东南下干部历史研究会

金华市婺州古城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浙江伟兴水晶有限公司 浙江德胜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金华鲁商实业有限公司 金华弘祥体育培训有限公司

五、参加单位:各市、县(区)武协、武术馆校、俱乐部、培训中心、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均可组队参赛。

六、竞赛项目:

1、武术各类拳种、各类器械(规定和自选)、传统单练、对练、集体项目等。

2、武术操、健身气功

3、段前级、初段位(1-2段)考评

七、参加办法:(一)每参赛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男女不限。(二)每位运动员最多可选报5个单项。三项以上(含器械、拳术),方可参加个人全能评比。

(三)集体项目须6人(含)以上,可伴奏任何音乐。

(四)总团体:按代表队参赛人员参赛项目总分排列名次。

(五) 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均由各队自行审核,以报名单上盖章或负责人签字后,作为确认依据。如因年龄不实,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各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经费自理。(六)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好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能参赛。凡委托大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委托保险;凡自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其它医疗保险等均属无效。凡由学校集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学生,可由保险公司出具保险期内的集体名单保险证明件。 (七)参赛人员均须签署《责任声明书》。由参赛选手签名,并在报名时上交,凡未签署的选手不能参赛(不满18岁人员还应由监护人签名)。 八、竞赛办法:(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个人全能、集体项目赛、总团体赛。 (二)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12年审定的《传统武术竞赛规则》、《健身气功竞赛规则》和本规程的有关补充规定。

(三)竞赛年龄分组:

1、少儿组(A组):A1组:7岁以下(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A2组:8~10岁(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出生)A3组:11~13岁(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间出生)A4组:14~16岁(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间出生)

A5组:17~19岁(200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间出生)

2、青年组(B组):20 ~ 39岁(2001年1月1日至1982年12月31日间出生) 3、中年组(C组):40 ~ 49岁(1981年1月1日至1972年12月31日间出生)(D组):50 ~ 59岁(1971年1月1日至1962年12月31日间出生) 4、老年组(E组):60 ~ 69岁(1961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间出生)

(F组):70~ 79岁(1951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间出生 )

(G组):80岁以上(1941年1月1日以前出生者)

(四)各项比赛时间的规定:

1、太极拳单练套路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太极器械单练套路不得超过3分钟。凡原套路内容较多、较长,可将套路进行删减,删减原则如下:(1)凡太极拳、剑的规定竞赛套路、规定的普及套路必须从起势开始,练至限定时间前1分钟时听裁判长哨音,即可准备收势。未练完的部分可删除。(2)传统太极拳在不影响本套路技术风格、特点的原则下,可自行作调整与组合。(3)因套路动作删减和调整,可在任何方向、任何位置收势。

2、木兰新拳系列套路完成时间参照太极拳执行。

3、其它拳种的传统、自选单练项目、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

4、集体项目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参加系列武术健身操、武术操集体比赛的时间与广播操音乐时间同步(使用规定的武术健身操音乐)。

5、完成套路时间超出规定,按《传统武术竞赛规则》规定扣分;所有项目均无时间下限的要求。

(五)个人、集体项目、人数要求和年龄组别的确认。1、凡个人、集体项目采用竞赛规定的套路,因竞赛时间的限制,表演者可,对套路动作进行删减和组合;因队形变化需要,也允许补入衔接动作,但须确保含原套路90%以上的动作元素。2、凡选择“武术排舞”等健身类集体项目,须含80%以上的武术动作元素。3、所有集体项目均要求有队形图案的变化,音乐与内容、节奏的统一。4、集体项目上场人数不得少于规程规定的人数。每少一人,扣0.5分。5、集体项目年龄分组按报名时参赛队员的平均年龄确认组别(不分性别)。

6、凡符合段位考评要求的,经申请后,经考核合格,颁发相应的段位证书。 (六)配乐各队比赛所使用的音乐自备,赛前30分钟交到竞赛处。

(七)段前级、段位考试,将严格按照《金华市武术协会段位制实施办法》进行。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一)1、总团体成绩计分办法: 以代表队所参赛实际人数的总成绩之和计算,得分最高者,为总团体冠军,次者为总团体亚军,余类推。录取前八名,分给奖杯、证书。

2、单练、集体项目、对练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2、4、4比例录取,颁发金、银、铜质奖章、证书。

3、个人全能必须有三项以上(含器械、拳术),任取三项,方可参加个人全能评比。每个组别根据所报人数,按三项所得成绩,录取前六名,颁发奖牌、证书。

(二)比赛设“发展武术运动突出贡献奖”、“最佳运动队”、“最佳校园奖”、“武术小精英”、“最佳领队”、“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等奖项。

1、根据报名队伍报名人数,评选“发展武术运动突出贡献奖”。

2、队伍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上,可被评选为“最佳运动队”。

3、队伍报名人数在50人以上,可被评选为“功勋奖”。

4、凡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队伍,可被评选为“最佳校园奖”。

5、“最佳运动员”按参赛队报名人数的1/10评选。

6、“武坛小精英” 必须是2012年之前,本队年龄最小的运动员,男女各推荐一名。 (三)参赛选手必须穿武术服或具有民族特色的服装参加比赛和表演。服装、比赛器材由参赛选手自备。 (四)凡在比赛中能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胜不骄,败不馁,成绩卓越的参赛代表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由各代表队提名,经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专家组确认授予最佳运动队、最佳领队、最佳教练员和最佳运动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五)对在执行裁判工作时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有责任心的裁判员,由裁判组推荐,经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专家组确认,授予最佳裁判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十、相关费用(一)报名费:所有参赛运动员报名费100元/位。中国武术协会会员、金华武术协会会员及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可享受优惠,报名费50元/位,婺城区武术协会会员免收报名费。F、G组参赛选手只收取项目费。 凡报名运动员人数达10人(含)以上的团队,可免任何1人的报名费;运动员达20人(含)以上,可免2人报名费;以此类推。(二)单练、对练、集体项目费项目每项人民币50元/人。 (三)委托保险费:委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选手,人民币20元/人。

(四) 参加段位考段的人员,需缴纳中国武术协会会员证100元/人(已有的,则不用缴纳),考试服务费150元/人。段前级考试服务费50元/人。参加考级、考段人员必须是婺城区武术协会会员。十一、报名、报到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5月15日24点报名截止。(二)此次比赛只接受网上报名,将代表队人员信息报名表、项目报名表、代表队报名费用统计表三份表格一并发过来即可。(三)快递邮寄报名时须备齐下列材料,缺一不可:1、报名表1~3(附件4)。共有4份不同内容的报名表均须用A4纸打印填写,加盖公章。第1份为代表队人员信息报名表,第2份为项目报名表,第3份为代表队报名费用统计表,报名表必须用统一格式电脑打印,并加盖印章或签名,3份表缺一不可。2、身份证明复印件直接附订在《责任声明书》(附件2)后(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加照片复印件任选之一,幼儿园和学校团体报名可附单位出具电脑打印的集体年龄证明件)。3、报名费、参赛项目费和委托保险费的汇款单据复印件。 4、“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自己办理保险者报名时必须交,委托大赛保险者免交)。

(四)报名各项费用汇款单复印件须与报名表同时寄达,缺一不可,否则报名视为无效。(五)更改报名内容的处理:报名表报出后,无论报名日期是否截止,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改动内容,务必在5月16日以前递交书面申请,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每更改一项内容(包括项目号、套路名称、姓名、性别、年龄组别等)手续费为人民币50元(用本队报名单中领队、教练手机短信递交“更改申请”和“手续费汇款凭单复印件”的时间为准)。5月16日24时后不受理更改申请。(六)退赛的处理:5月16日24时以前,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凭书面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组委会可将参赛项目费、委托意外伤害保险费全款退还(报名费除外)。逾期因故不能参赛者,所有费用概不退还。(七)各代表队最佳运动队、最佳领队、最佳教练员和最佳运动员推荐表,最迟须在5月21日19:30以前交到大赛组委会。

(八)报名材料发往地址和联系方法(组委会): 单位:金华市婺城区武术协会(www.jhwcws.com)地址:金华市人民西路289号电话:0579---82341868 13362955116(微信同步) 13506583066 QQ:156353521 联系人:范芷逢 王友芳(九)报名费、参赛项目费、委托保险费付款汇款方式(任选一种): 1、从邮局汇款请按下面地址填写(附言栏中注明参赛队名、联系人和电话):地址:金华市人民西路289号 收款人:金华市婺城区武术协会2、从银行汇款请按下面地址填写:单位:金华市婺城区武术协会 账号:1966 5101 0400 2308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江北支行(汇款核实,发短信至:13362955116 13506583066,联系人:范芷逢)。(十)仲裁、裁判长、裁判员于5月21日15:00报到、学习。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各参赛队于5月21日19:00前报到,地点另行通知,凭有效证件领取参赛证件、秩序册等。 (十二)本次比赛各代表队食宿自行安排,如有需要预订者,请于5月17日前告知。 (十三)5月21日19:30在举行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二)仲裁委员会成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裁判长、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聘请。 十三、其它。

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所有报名表、项目表格 请联系组委会

电话:0579---82341868 13362955116(微信同步) 13506583066 QQ:15635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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