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籍毕业生可申领就业补贴

武术流派 2011-11-16

功夫资讯网广州站讯(记者李巧会 李月喜 罗灿阳)本网记者从广州市劳动就业保障中心了解到,广州市属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生或入学前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就业见习合同的,可以从即日起向广州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据了解,应届广州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入学前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取消暂缓就业手续之日起一年内的广州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入学前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见习合同后,可享受到广州市财政提供每人每日23元生活补贴,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但见习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据悉,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向广州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同时并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就业见习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据了解,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由先行垫付,毕业生见习活动结束后,由广州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向用人单位发放该部分的补贴。需要向广州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的用人单位,可登陆www.gzbys.gov.cn下载,并填写《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准就业见习活动申请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情况表》。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要为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就业见习毕业生实际发生的工作日计算,按月给予生活补贴,补贴的标准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需根据学员就业见习期间的表现,如实填写《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考核评价意见书》和《参加就业见习活动学员名册》、《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补贴申请表》交广州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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