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冠名赞助商可获得的直接回报

武林动态 2010-05-21

(1)功夫资讯网、全球功夫杂志、中国教育电视台对赞助企业进行专题报道并对企业领导作人物专访;(2)在所覆盖的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中出现“★★★杯全球功夫争霸赛”标志和名称;(3)在赛事播出或版权销售中,均以“★★★杯全球功夫争霸赛”对外宣传和推广;(4)网络直播和电视录播过程中,现场主持人和电视节目解说人员多次提及赞助商冠名的节目名称;(5)比赛期间场地内的宣传旗帜及可布置地点出现赞助企业的易拉宝及宣传海报,并可摆放赞助企业产品;(6)赞助企业可在现场设展台发放企业宣传品;(7)赞助企业可在现场组成职工方队拉横幅作现场宣传;(8)运动员服装广告体现赞助企业名称;(9)对外宣传材料,包括印刷品、宣传活动现场喷绘及宣传网站上都将出现赞助企业名称;(10)赞助企业负责人担任“★★★杯全球功夫争霸赛组委会”特邀副主任;赞助企业被组委会列为赛事协办单位;(11) 邀请赞助企业负责人出席开、闭幕式及为运动员颁奖活动,与参会领导合影;赛事组委会赠纪念奖碑一座;(12) 邀请企业负责人参加赛事新闻发布会、庆功酒会,并且现场讲话,介绍企业冠名赞助赛事的意义和宣传企业形象。二、分级赞助方案——根据赞助单位赞助金额不同,制定不同的回报方式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候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