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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鹏,请停止你恶心的自我炒作

[日期:2008-07-27] 来源:新浪  作者:未艾

这些狗仔可恶,这些所谓的明星更恶心.为了成名不惜手段。

一件事结果往往不重要,重要的是理由和动机。这次事件中,虽然李亚鹏当众打人,但大多数网民还是支持李亚鹏,原因就是李有充分的、令人同情的打人的理由,这个理由就是:“香港某周刊记者对着从未被曝光过的小女儿李嫣一阵狂拍”,所以李要保护女儿才打人。
  
  但有脑子的人稍微想一下就会发现,这个理由其实很可笑,逻辑上根本说不通。
  
  首先:在经过剪辑已经完全一边倒向李亚鹏的视频上,谁看见记者“贴着”李嫣拍照了?我们所看见的距离至少在两三米之外。最重要的是,引发李亚鹏打人这个行为的前提并不是记者拍摄李嫣,而是拍摄李亚鹏!请看事件回放:
  
  当一名香港记者将镜头对准了抱在李亚鹏母亲(就是那个疑似保姆的妇女)手中的小李嫣时,李亚鹏放下手推车冲上前去与该记者理论,并用手指着记者,阻止其继续拍照。当该记者收好相机,李亚鹏还是穷追不舍,拦住记者,恶狠狠地说道:“你有种再拍!”
  
  眼见着自己受到李亚鹏的“威胁”,也预计到这次正面冲突是躲不过了,记者于是抓起相机对着李亚鹏一阵猛拍。李亚鹏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终于一巴掌扇向那位香港男记者,并眼疾手快地夺过相机狠狠地摔到地上,口中仍怒言警告:“你他妈再拍!”爆粗口并动手打人后,李亚鹏似乎还不解气,当他发现不远处有另一名女记者正用DV记录着自己“失态”的全过程时,他迅速冲过去对着那名女记者吼道:“你竟然还拍!”边说,边不顾一切地抢走该记者手上的DV,当即摔在地上,并抬脚踹人(该女记者自始自终并未拍摄李嫣。难道说一个人做了坏事被人拍了,就有权利杀害证人毁灭证据吗,比如那个虐猫女。)。这时,一旁有人大声嚷嚷起来,“打人了!打人了!”不远处的机场保安这才赶过来大喊“STOP!STOP!”这时,李亚鹏才想起来找自己的太太王菲,但环顾四周没有见到王菲人影,便只能拉着女儿李嫣、窦靖童等家人离开了现场。
  
  事实情况是,记者并没有拍到李嫣的照片,何来“贴着脸一阵狂拍”??如果说视频没有拍摄完整,那么以香港狗仔的素质,这些“贴着脸”的照片为何不在第一时间曝光???
  
  照片呢???????
  
  唯一公开的一张照片是中景的李嫣,这个距离至少可以保证看客无法看清其嘴唇的细节。
  
  偷拍能偷拍得如此不露痕迹??曝光能曝光得如此恰到好处????
  
  而且,李亚鹏女儿的照片非旦早就到处都是了,而且连兔唇的照片都上过报,只是李亚鹏竭力否认那个兔唇婴儿不是李嫣而已。这次去不丹他事先就对媒体公开是一家四口,那么稍微有些媒体敏感度的人都知道,李嫣很有可能以一个技术性较强的方式正面露脸!这个方式最理想的就是被偷拍!(参看阿娇偷拍事件),只是李亚鹏把偷拍的表演过程升级了一下而已。
  
  整个新闻看完都没有他发疯的理由,保护女儿?保护什么啊,娱记只是拍了张照片而已,又没动他女儿,远远拍个照片对他女儿有任何伤害吗?她的照片又不是没见过报!真搞笑!况且李亚鹏事后不也颇有技术含量的暗示:远远拍我女儿可以。
  
  就在国内的网友们还在摇旗呐喊为这个疑点重重的所谓正义事件助威时,李亚鹏已和记者以光速达成和解。
  
  这就是那个号称“见一次打一次”的英雄父亲?如此之快的和解速度让人在质疑其打人动机的同时,不得不怀疑在泰国警署里,在有真正目击证人和法律约束的环境下,李亚鹏究竟是否正义的?
  
  何况泰国警方已判定记者属于远距离拍摄。李亚鹏必须道歉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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