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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鹏为护女上演功夫绝技 “道歉”委屈了谁?

[日期:2008-07-24] 来源:新浪  作者:王珊

李亚鹏警告他别再拍李嫣,他不听还在不停的拍才两岁的李嫣,李亚鹏怒掐记者脖子

锁喉功,厉害吧

  当李亚鹏携全家抵达曼谷转机回港时,与对爱女李嫣狂拍的香港记者发生争执,一阵口角后,李亚鹏失控,与记者发生肢体冲突。被扇耳光的《忽然一周》男记者称:我要他道歉,我一定要告他;《明报周刊》女记者:没想到他会踢女人,我也一定要告他。此消息一出,引发了一场关于李亚鹏演全武行用不用“道歉”的道德争议。

  李亚鹏骂记者并扇记者耳光的消息发出后,其经纪人马葭立即做出回应:家庭是李亚鹏的底线,如果有人越过这条底线,李亚鹏的过激行为她是可以理解的。

  环球网娱乐频道针对此事所做的调查结果显示如下:表示“可以理解李亚鹏护女行为”和“严重鄙视该记者”的网友占了90%以上。

  站在为人父母的角度看,李亚鹏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小女儿李嫣的天生疾病曾经为他和王菲带来了很大痛苦,但也正由于这种感受,使他们建立可基金会,帮助更多像小女儿一样的病患儿童。就从这一点上讲,李亚鹏如果道歉了,确实有很多人会替他感到委屈,特别是为人父母者。

  香港记者其实也委屈,被打记者在事后跟李亚鹏交涉时说了这样一句话:我也是工作,上头让我拍的。众所周知,香港的记者被不客气地称为“狗仔队”,口碑之差可想而知。台湾的周杰伦、内地的冯小刚曾公然鄙夷他们,不少明星打人、骂人事件的“受害者”都是狗仔队,而被打被骂之后,通常也是不了了之。工作性质和新闻选取原则决定了他们常被“鄙视”的地位。的确,有个别媒体确实已经超出了媒体正常报道的范围,做出了不该作出的行为。媒体理当尊重别人的隐私,并保护未成年人。

  冲突一发生,律师也站出来说话:李嫣作为未成年人,且患有先天缺陷,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记者拍摄侵犯了其隐私权,从道德的角度而言这样的拍摄是违背良知底线的。李亚鹏有拒绝采访权,但拳脚相加有违法律。自古以来,情法的关系就教难被撇清,类似事件一出,律师也被媒体请上了台,终归只是当个借鉴,当个说话不大管用却最公正的“第三方”。此类事件还是不会因此停止,仍是层出不穷,“第三方”也挺委屈。

  李亚鹏首先是一个父亲,面对当时的情况,挺身保护孩子,是一个男人本能的反应,如果非要李亚鹏道歉,如果非要被打记者反省,大家的确都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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