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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告《快周刊》“艳照门牵涉富豪女”诽谤

[日期:2008-05-01] 来源:新浪  作者:佚名 [字体: ]

  “艳照门”涉案人员电脑公司初级职员史可隽将于10月6日被提审。事件男主角陈冠希届时将回到香港作证。4月30日,他承认案件可能涉及未曾曝光的女艺人,希望法庭准许不公开这些女艺人姓名,以免伤害她们。另外,陈冠希到香港地区高等法院控告今年3月1日出版的第498期《快周刊》报道“艳照门牵涉富豪女”的内容及标题均属诽谤,要求禁止被告再刊登类似报道,并索取惩罚性赔偿。

  近日有网站传出3张陈冠希最新“艳照”,但经分析原来是他4年前主持整人节目时,被恶整拍下的激情片段。而前日他控告香港《快周刊》封面报道诽谤。

  近日有网站披露陈冠希3张“最新艳照”,由于画面逼真网友反应激烈,因辣妹被长发遮掩,各网站涌入数百名网友纷纷猜测女子身份。但据了解,这3张从视频截下的画面,是陈冠希4年前主持MTV频道整人节目《MTV Whatever Things》,反被恶整而拍下的画面。

  最新一期香港《东周刊》报道,陈冠希在美国结识“潮人牧师”马正远,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马时亨的侄儿,作为潮流,曾以饶舌歌曲歌颂上帝,陈冠希在他的指引下成为基督徒。

  另外陈冠希前日委托律师到香港高等法院,控告第498期香港《快周刊》封面报道诽谤,该期内容以“警爆希哥过万新相,富豪女有份”报道“艳照门”事件,陈冠希除要求禁止该周刊再刊登相关报道,还提出惩戒性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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