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 是否侵犯了一代宗师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问题在于,茶叶饼上使用太极拳一代宗师陈照奎的照片,是否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陈瑜认为,他本人是陈照奎的独子,张志俊未经他同意而擅自使用先父的照片和名字,主观上存在恶意,客观上获利,当然侵犯了先父的肖像权和名誉权,这不容置疑。
为了准备打这场官司,他已经花费了律师费、诉讼费和公证费等近两万元,还有给自己造成的精神损失费数万元,对方都应该赔偿。
但在张志俊看来,陈瑜的说法根本不成立。他当庭提交了两张照片,一张是陈照奎本人的,另一张是陈照奎父亲的,背面有陈当年亲笔书写的“赠送志俊……留念”的字样。张志俊说,这都能证明他使用的照片经过了陈照奎的授权。
从法律角度来说,侵犯公民肖像、名誉权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张志俊认为,他使用先师的肖像、姓名是为了弘扬太极拳,他没有在销售太极宗师饼中获得实际利益,而师父作为太极拳界的宗师级人物,是武林界名人,他本身的肖像姓名权也受到限制。
所以,张志俊代理律师辩称,张志俊没有主观恶意,也没有实际获利,不存在侵权。
【交锋】 到底是“缅怀恩师”,还是“售饼牟利”?
尽管张志俊坚称自己纯粹是为了纪念恩师和弘扬太极拳,才发行此茶饼,但陈瑜并不领情,他觉得,这个太极宗师饼的利益是显而易见的。
为了证明自己,张志俊特地找到两家单位出证明,一同送交法官。一份来自云南某茶庄,写明这一公斤2004年采摘的茶叶成本价520元;另一份来自郑州某公司,写明该茶饼外包装成本价52元。而张志俊对外邮购价598元。“我们从网上就卖出了一套,购买者就是陈瑜的学生,他们为了打官司才买的!”张志俊说。
经营茶庄生意的张玉梅说,如果单独卖这个茶饼,至少能卖到1000元。
张志俊说,如果为了挣钱,而不是为了缅怀恩师,那他何必要用恩师名号,干脆直接用自己名号,销量肯定更大。“目前我有递过帖子的正式入门弟子138人,再传弟子380人,30多年来,全世界直接或间接从我这里学艺的有几万人!”
鉴于此案特殊性,法官给张志俊和陈瑜一周时间自行调解,否则将择日宣判。庭前,双方曾有过接触,张志俊愿意以100套太极宗师饼赠送陈瑜,或者给付1万元补偿,但均被拒绝。目前仍无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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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瑜还恬脸说呢,他爹不因为他进监狱能气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