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内容

涉嫌传播女戏子艳照疑犯今日在香港法院提堂

[日期:2008-02-01] 来源:网易  作者:朱静

香港警方就陈冠希等人“艳照门”事件凌晨网上发出公告。

昨日(1月31日)香港警方就陈冠希等人“艳照门”事件在香港新界拘捕一名29岁男子,并在其电脑内发现12张有关照片。据悉,该男子今日将在香港屯门法院提堂审讯。

香港警方2月1日凌晨在网上发出公告,称在1月31日晚正式控告一名29岁香港本地男子一项发放淫亵物品罪,并将于2月1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该公告内名示该男子与近日在互联网上有关艺人裸照相关,并在其电脑内发现涉嫌与案件有关的不雅照片。据悉,香港市民在互联网上发放淫亵物品,包括转载以及互联网超链接,无论是否能从中获利,均将触犯香港法例,最高刑罚为100万及入狱三年。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
|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