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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霍元甲》侵权案霍家遭败诉

[日期:2007-09-18] 来源:青岛新闻  作者:佚名 [字体: ]

  由李连杰主演的《霍元甲》上映后,自称是霍元甲孙子的天津老人霍寿金因不满该片虚构的“黑社会老大”、“盲女恋情”、“惨遭灭门”等情节,将中国电影集团、演员李连杰等告上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霍寿金的诉讼请求,结论为电影《霍元甲》没有侵犯霍元甲的名誉权。

  法院认为,霍元甲作为清朝末年一代爱国武术家,因电视剧《霍元甲》的播出成为公众人物。影片《霍元甲》系为历史人物霍元甲的艺术加工与再现。艺术的创作遵循“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规律,所以对于历史人物的艺术塑造应允许在一定的程度上和范围内进行虚构与夸张。与此同时,霍元甲作为历史公众人物,对其名誉的保护范围而应受到一定的限制。历史人物的后代对此应持有一定的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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