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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路不甘被骂 陈冠希踢的士泄愤判守行为

[日期:2007-05-12] 来源:功夫资讯网  作者:鱼鱼 [字体: ]

 离开法院时,陈冠希显得木无表情。

功夫资讯网讯】陈冠希月前驾车返回半山马己仙峡道寓所途中,因为争路与一名的士司机发生冲突,一轮粗口横飞后,陈冠希怒踢的士车身泄愤,结果对方报警将事件闹上法庭。陈冠希11日于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自签1000元守行为一年,其律师在庭上曾一度与裁判官讨价还价,要求缩短守行为期限,但遭裁判官拒绝。

  一踢踢出祸的陈冠希,11日下午2时许现身东区裁判法院,法庭方面顺应陈冠希的律师要求,将案件安排在下午单独处理。法庭书记于开庭时喊出陈的真名“Chen Hing Wah”时,陈冠希即上前以英语清楚叫出“Yes Sir”,响应外籍裁判官询问。
4700元赔司机

  案情指,陈冠希于本年3月9日凌晨,驾车返回半山马己仙峡道寓所,在大门口遇上一部正下客之的士。两车司机因争路而争执,经管理员调停后,36岁姓陈的士司机驾车离去,临走前却向陈冠希怒喝“食屎”,陈冠希即下车爆粗回敬,两人以粗口互相问候。陈冠希盛怒下出脚踢向的士车身,造成两处凹陷。的士司机报警拘捕陈冠希,律政司研究案情后决定不起诉陈冠希,改以守行为方式处理。陈亦已于事发后两周,赔偿4700元给该的士司机。

陈冠希通过律师希望能将守行为期缩短至8个月。

  拒缩短守行为期

  裁判官决定宽大处理陈冠希,让他自签1000元守行为一年,一年内不得再破坏他人对象。但陈冠希却通过律师指,事件已令他声誉受损及失去不少宝贵时间,故希望将守行为期缩短为八个月,结果裁判官未有答应其要求。

  近日陈冠希正与星爷洽谈合作大计,准备一起合作推出粗口谐音的T恤作卖点,他多番否认此举会造成不良意识。虽努力拓展商界事业,但他仍偶会参与娱乐圈的工作,近日便正为卡通片配音。陈冠希一向绯闻多多,曾与淡出娱乐圈的陈文媛及锺欣桐、2R的Rosanne、Maggie Q等传绯闻,可是唯一令陈冠希拖手承认的就只有现任女友Vi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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