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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朔炮轰李敖 自爆隐私承认曾吸毒

[日期:2007-03-09]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王琳

    1月中旬,王朔高调复出文坛,不到两个月内,诸多名人都被他肆无忌惮地批判了一番。被王朔炮轰的名人名单如下:鲁迅、金庸、舒乙、刘心武、余秋雨、余华、张承志、北村、武丹丹、郭敬铭、邱华栋、陈凯歌、张艺谋、贾樟柯、吴征、李敖……(未完待续)
    综合消息 日前王朔做客某网站聊天,炮轰的文化名人里新加入了李敖,此外,他还自爆曾经吸毒。
    主持人:李敖的气质和您非常像,都是那股狂劲。
    王朔:他和我像吗?他真好意思,叫大师就敢接着,大学老师吧!他的学问都是三脚猫功夫,说了多少混蛋话,他斤斤计较,小家子气,抠门一个,人家胡茵梦把财产登记到你的名下。写一个法源寺,有诺贝尔提名这回事吗?这个纯粹是蒙事。就那点学问,写什么不像什么,70岁了还这么看不开。
    主持人:我注意到您在评论不管是事情还是人的时候都特别犀利、真诚,但是只要谈到你个人的内心就变得不愿意接触?
    王朔:我个人的隐私涉及到别人我不愿意说,我个人我无事不可和人说的!吸毒嘛!我告诉你我吸过!我全用过!我当卫生员的时候就接触这个,摇头丸我一品就知道是什么!吗啡我全接触过,冰毒我也用过。K粉,你看过动物世界给老虎戴圈,一枪打上去老虎倒下了!摇头丸,中国是2003年、2004年列入法律,拘留14天,罚款2000元。那时候我吃过,现在不吃了。制毒、贩毒是犯法的,吸毒叫滥用精神类药品,荷兰吸毒是合法的,我在那吸过。我失望的时候,那个东西可以让我自己呆着。年轻人自己最好别乱用,因为我是学医的,我自己用。我不是一个好人,我是一个浑身恶习的人,我不感到自豪,我不光荣。

●律师说法:
    北京雷曼律师事务所的郝俊波律师说,如果持有毒品的种类和数量达到了《刑法》的标准,那么王朔就可能构成非法持用毒品罪,这个罪名就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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