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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被禁6年 呼吁影视剧审查立法

[日期:2007-03-07] 来源:新浪  作者:鸿水

    几乎所有媒体的报道中都有这么一句话:电视剧《秦始皇》经反复推敲,由众多专家、历史学家研讨修改后,终于于大年初一在央视亮相。

    据我所知,《秦始皇》拍摄于2000年,01年制作完成,投资3000多万元,也算是大制作了。对待一部大制作的电视剧,为什么一拖就是6年呢?这和我国混乱的影视剧审查有关。

    据导演阎建钢讲,虽然这部戏6年以后才在内地公映,但早在2001年就在香港无线电视台播出了,收视率达到24%,比一部金庸剧的收视率还好。海外版权还卖到了泰国,播出时还增加了10分钟,且有专家讲戏里的历史知识。

    但在内地,《秦始皇》的威风被彻底打倒,被审查者生生捂了6年,愣是没被捂死,算是幸运儿。而每年生产的上万集电视剧中,至少有一半被捂死。这对影视剧投资者来说是个坏消息。按理说,赢得公映机会的电视剧都应该是质量上乘的作品吧?但仅仅央视一家,一年播出了多少垃圾剧集,审片的领导同志们计算过吗?
我们知道,作为卖方,电视剧制作公司的主流销售渠道有三,电视台公映、音像制品、海外发行。这三个主流销售渠道的回收比例大概是7:2:1。也就是说,如果像《秦始皇》这样投资3000万的电视剧拿不到国内电视台的公映权,他们的资金回收就会面临较大挑战,如果是因为影片质量问题,被禁、被拖6年都无所谓,而连导演都不知道被禁6年的症结出在哪里,这是很值得思考的问题。有必要呼吁影视剧审查要“三公”,即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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