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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超生:一种社会不公

[日期:2007-03-02] 来源:功夫资讯网  作者:飞鱼 [字体: ]

    英国学者马尔萨斯在1789年发表了对未来极为悲观的《人口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人保罗。埃里奇的《人口爆炸》一书,还有我国学者马寅初先生的《新人口论》,他们对未来的人口问题的担忧,都对政府产生相当大的影响,意识到人口太多会成为发展的障碍,于是采取了极为严厉的措施,以保证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与实施。行政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各部门在重压之下的工作风格今人生畏。在这里我不想讨论我们的政策及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人权与伦理上的问题,我只想谈一个问题,既然计划生育已成为我们的国策,是多数公民所接受的法规,那么作为国家公民理所应当地遵守我们所认可的规则,这个规则对于所有人都同样适用,无论你的身份,无论你的地位,也无论贫贱与富贵。
 
    既然我们认可了计划生育这一国策,且不论你是否是自觉行为,还是你的无奈。生一个孩子已是绝大多数人唯一的选择,说“唯一”也许对大多数人而言,那么是谁敢于打破条框呢,足球运动员郝海东不就在大庭广众之下带着两个孩子在球场训练吗。他为什么可以多生孩子,他受到了什么样的处罚?为什么我们的媒体会一言不发?还有一种人,就是对男孩情有独钟的那种人,现在已有四、五个孩子了,还要生,不生男孩不罢休。
 
    对于一般老百姓,缴纳“社会抚养费”和开除他(她)们的公职足以让他们“悬崖勒马”了。而那些即不想缴纳“社会抚养费”,又不想停止生孩子的人,只有背井离乡,逃窜在城市各角落,他(她)们什么都没有,最可悲的是他(她)们连责任心都没了。他(她)们并不考虑那一大群孩子的未来,关心的只是能不能生下一个足可给他(她)们带来无比荣耀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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