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的博客的问题是它涉及到性,而且一些主张挑战了传统道德观念。如果社会责任是指大家和气一团,所谓“领导放心、群众满意”,那么我的博客首先就不合格,我所了解的几位获奖者比如秋风、王晓渔、十年砍柴等也未必如此。按照哈耶克的说法,任何人,无论他以何种社会责任的名义,都没有足够的理性和知识掌握所有信息,所以他不可能站在一个高点上,发表面面俱到的观点。每个人只能从自由的个体出发,以自己的专业和理性对社会尽责任。李银河谈性权利,是因为这正是她的专业。从专业出发的理性言论刺激了公众的神经,正好是她对社会的贡献。
有朋友认为,李银河发言不够策略,导致被一些媒体利用,社会效果变成了哗众取宠,所以其社会责任值得商榷。
李银河的很多言论的确被一些媒体黄色小报化,但那是媒体的责任,并非她的意图。也许她真的可以策略一点,端着个学者架子,拣一些大家都能接受的来说,或者用术语夹外语说得谁都听不懂,要么就平时藏着躲着,要出书的时候出来猛说,既不至于遭网民群殴,也不会被领导要求闭嘴。但是这样的学者对自己的专业都说不上尽责任,更不用说对社会了。
一些朋友所说的策略是指:从领导的方面考虑能够接受,你就可以持续活动下去;从受众的方面考虑能够循循善诱,依从逐渐接受的过程。我并不否认这种策略的作用,事实上,绝大多数中国人几乎每天都在思考和运用这种策略。这是因为,我们的文化中没有纯粹理性思辨的传统,所有的心思都落实到世俗的谋略上。学而优则仕,意思是,在终极意义上没有学者,只有社会活动家。李银河自认为不合适社会活动,所以她的性权利主张更多是从理论而不是从社会活动的角度去考虑的。在我看来,首先考虑学术逻辑而不是“社会效果”,这正是一个学者的社会责任。
我猜想——毋宁说我暗自期许——李银河获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李银河被所在单位领导要求闭嘴。国际上一些严肃的奖项,比如诺贝尔文学奖,都有一个“潜规则”,那就是对被权力压制者的声援——在这件事情上,我同意秋风先生的分析,即表面起来是网络舆论产生的“多数的暴政”,本质上却是因为权力的介入。一个学者,因为说话而被禁声,这是我们社会的耻辱。李银河虽然表示照顾领导情面,但同时也还在努力继续发言。在这种情形下,民间评选活动如果能够公正地对待她的成绩,也算是对权力过界的一种矫正,达到多元平衡的社会效果。
李银河是否获奖并不重要,我所害怕的是过度的“天上人间共和谐”,一个人被权力压制了,全社会都心照不宣地忽略他,无论他曾经如何耀眼,瞬间就可以变得不存在似的。我写此文的动机,无非就是借获奖这个事情来提醒大家,在2006年的中国博客界,李银河是一颗璀璨的明星,她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照亮了社会中一些被人忽略的角落,她本身也是不应该被人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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