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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选秀节目:广电总局太有才了!

[日期:2007-02-28] 来源:凯迪网络  作者:黎明

    春节刚过,在各大地方卫视选秀类活动的批文即将下达之际,今年的选秀活动又遭遇一道“紧箍咒”--广电总局将限制全国范围内海选的选秀活动的播出时间,这个规定很具体,“播出时间不得超两个半月”。(据《东方早报》)

    在广播电视领域,最火的“节目”恐怕是广电总局制作的,在抓眼球和控制受众方面,该总局可谓行业老大。中国人看什么,在什么时间看,看多长时间,都由该总局裁断和规定,这当然是任何节目也强不过的最强节目了,也是该总局伟大、圣明、火爆的证明。

    要说广电总局限制竞争,那是冤枉人家,它还是鼓励竞争的,只是规定竞争要不能围绕观众进行,而要以广电总局为中心开展竞争。“针对目前选秀节目过多、过乱的现状,广电总局即将下达指令规定‘黄金档期间不得有三家以上的地方卫视同时播出选秀类节目’,这规定充分展现出了该局的高深智慧:各地电视台不可能扎堆聚会协商谁上谁不上选秀节目,限定了同时进行节目的数目,各地全凭总局的取舍,就只能加紧进行审批竞争,只能把希望寄予广电总局,把工作重点放在总局--你看,广电总局是不是很会抓权、很会加强“自重措施”?

    我对选秀节目不感兴趣,有没有选秀节目和我无关,但这里涉及的是权力部门的权力界限、权力强度问题。广电总局自我加权还畅通无阻,这反映出中国官方机构无法无天、权无边界的重大弊病。承认这样广泛的行政干预范围,似广电总局这样的机构,就无不可为了;照这种标准,它可以把所管理单位的全部业务细节全都管起来,包括策划和节目播出都可以代劳、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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